1月10日,文登市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以现金发放的形式,为51户低保家庭及低收入家庭发放2012年上半年廉租住房补贴10.05万元。据了解,廉租住房补贴自2008年启动至今,文登市先后为61户家庭发放廉租住房补贴39.4万元。
    1月10日,市民乔女士早早地来到文登市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,领取了今年上半年1800元廉租住房补贴,这是乔女士第5次领取廉租住房补贴。据了解,今年38岁的乔女士带着正在读小学的女儿独居,靠给个体服装厂打零工维持生活。在享受廉租住房补贴以前,母女两人租住了一间偏僻的厢房,住房条件十分艰苦。2010年,乔女士通过申请享受到了每月300元的廉租住房补贴,住房条件得到极大改善。
    为切实解决城市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,2008年,文登市房管部门启动了廉租住房补贴申请工作,截至目前,先后有61户困难家庭享受到廉租住房补贴,累计领取补贴资金39.4万元。按照《文登市城市廉租住房保障暂行办法》,廉租住房每户保障40平方米;低保家庭每平方米每月补助10元,每年每户补贴额总计4800元;低收入家庭廉租住房补助标准为每年每户总计3600元。2012年上半年,文登市共有51户低保家庭及低收入家庭获得了廉租住房补贴资格,领取补贴10.05万元。
    “只要符合廉租住房申请条件,随时报名随时受理。”据住房保障科工作人员介绍,凡取得文登市市区居民户口3年以上,被民政部门认定为城市低保户或城市低收入家庭,且家庭成员均未购买过房改等政策性住房、均无自有房屋所有权的住房、申请廉租住房保障之日前5年内均未转让过自有住房的申请人,均可获得廉租住房保障机会。 |